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37%。该笔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次政府补助不具备可持续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次收到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